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批复湖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原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8日       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阅读:483次

湖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原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

       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已经批准2018年省级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18年度决算。

       一、基本收支情况

       (一)总收支。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5,142.68万元,本年收入106,430.45万元,本年支出117,488.3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26.25万元,结余分配838.5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6,912.8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2,599.70万元,本年收入24,259.18万元,本年支出23,965.1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893.7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2018年度缴入省级财政专户3,725.09万元,收到省级财政专户核拨收入4,085.16万元。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本批复文件作为你部门对预算执行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依据,调整事项涉及会计处理的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的依据。

       (三)你部门应当自湖南省财政厅批复决算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本批复文件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

       (四)请你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并及时将公开情况反馈我厅相关业务处室。

       (五)你部门应当按照我厅审核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不断提高部门决算信息质量。

       附件:湖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原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9年8月9日

附件: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附件2:收入决算批复表附件3:支出决算批复表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附件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